多年以前,偶然有次機會,代班去縣立產經大學,上兩小時的公平交易法。要把公平法的眾多內容,在兩小時內講完,並不容易。因此我準備了條文折頁發給同學,並且摘要介紹公平法的一些主要規定。
在第一節下課的時候,有同學走過來對我說,希望多講一些真實案例,以幫助瞭解。這引起身邊同學的附和。我原本由於上課時間不足,並未準備案例。第二節上課的時候,我舉了當時新聞正在報導的購併案件,來說明正好講到的結合管制。依稀記得是兩個與網路有關的案件,似乎是Yahoo!買下奇摩,以及MCI與Worldcom合併。我發現原本對公平法顯得陌生、有點無聊的同學,開始變得專注。打瞌睡的同學變少了。最奇特的是,不少同學的眼睛在發光,好似發現了新大陸!這是我第一次知道,人類的眼睛也可以如此明亮。在夜間開著燈的教室裡,宛如一顆顆在夜空中閃爍放光的星辰。
我講授的內容,與第一節有多大差異嗎?其實沒有。我的案例講得很精彩嗎?自己覺得也還好。受限於時間因素,當時只把重點放在這兩個案子為什麼是結合,以及在結合審查時分別會注意的重點。只是單純的表現方式轉換,引起的反應竟然差別如此之大,讓我十分驚訝。或許因為這些學生白天都在中小企業上班,聽到與企業有關的真實案例,特別感到接近吧!
看著同學們若有收獲地離開,這是我最愉快的一次教學經驗。後來曾經在科技大學教過一年通識課,也試著轉換不同的教學方法來呈現上課內容。但是從沒有任何一位學生,眼裡放過光。頂多只有少數同學,露出些許感興趣的表情。
我接下來的教學生涯,又會是如何呢?會是像後者,八風吹不動?還是像前者,讓教課的人感到無比興奮?
我相信在未來的日子裡,我有時會講不清楚、說不透澈,有些部分會教到糊掉。或許有時備課時間匆促,無暇顧及呈現方式,條理不夠分明,會讓同學無法完全領會。我也相信有的時候,我的授課會有點枯燥無聊。但是我多麼希望,在大部分的時間裡,能夠讓我的學生,發現法律問題與論理的迷人之處,感受到知識可以帶來的興奮、新奇與愉悅。讓我的課堂上,可以擦出智慧的火花,就像同儕之間的互相激盪。
我不知道這個目標是否設得太高。要每次上課都能表現出該部分內容的精彩之處,想來應該是有點難度。尤其同學們的感受與投入程度,部分還繫諸於老師本身的情緒狀態與感染力。我不知道能否像我的美國老師一樣,上課上得如此之high,讓學生直接感受到探索問題、面對新知的趣味與興奮。
不過我會盡力。努力把一次次的授課重點捉清楚,好好規劃輔助說明部分。同時設法呈現上課內容,調整自己的上課情緒。
我祈願,祈願一個個星光燦爛的夜晚。
期待它們能夠姍姍到來,有緣再現。
8 則留言:
P.S.:
在上課情緒方面,讓我印象最深刻的,是國際經濟法大師John Jackson。他平常不太笑,有點嚴肅。但是上起課來,卻是從頭到尾,笑口常開。可以想見上課對他而言,是多麼興奮愉快的一件事。
沒錯,教書讓人最熱情澎湃、戀戀不捨之處,就是學生眼睛裡頭的「星光」。
對這些「星光」的期待與渴望,應該是擔任教師的「主觀條件」之一。立達有這樣的期待,真是未來學生的幸福。更何況,做為多年前辯論場上的「戰友」,我深知立達兄擁有比大部分的新進教師更優越的條件,讓聽眾「星光燦爛」!
加油!
Richard,
Starting to consider the needs and feedback of your students is one of the key elements of a successful instructor. I believe you have had all the equipments of becoming a good teacher. Your students are very lucky to have you being their teacher.
Johnny,
I guess I am far behind you at this aspect!
學長
一定會有星光出現的!!
要相信自己喔!!
RITA
美國也是有很多教授上課時,學生在下面以laptop猛敲鍵盤,只不過學生們不是在抄筆記,而是掛在MSN或SKYPE上。
閩南語有句話叫「先生緣,主人福」。有時教學可否得到學生認同,多少取決於學生對你的style可否適應。然而,這本身即有不少主觀成分在其中。欲求使學生百分之百滿意或獲得百分之百學生的認同,可能性幾乎是零。
因此,自我要求固然是一個好老師必備的條件,卻無庸給自己過大的壓力。相信你可以的!共同勉勵囉!
學長的這篇文章讓我想起在LL.M. Program 上課時發生的三件事,由於這三件事我"固著"的相信:情緒穩定是優秀教師所應具備的,同時由衷地佩服創造"臉紅脖子粗"一詞的先賢。
第一件事發生在秋季學期開始上課的第一週,雖然是早上的課,但老師上課還蠻high的。上課約十五分鐘後,手機聲響起,響聲大且持續了一、二分鐘,結果被老師聽到了。老師中斷上課,沈默了幾秒。之後,脖子漸漸變紅,眼睛掃視台下的同學,瞬間臉變紅,並快速的說:"Goddamn! Give me that cellular phone!...." 但在幾分鐘內老師的怒氣消除大半,隨即恢復理性,並告訴大家為什麼他要發脾氣。他的理由是有個美國律師因為手機在開庭時響起,從而使他所承辦的案子受到影響。
另一位老師因為同學總是姍姍來遲而不悅。開始上課幾週後,她問同學有沒有人無法或有困難準時進教室坐定的,確定沒有同學舉手,老師說:"Good! Please enter the classroom on time...." 結果,隔天還是有些同學姍姍來遲,老師一樣地中止上課,從肩膀以上漸漸變紅,並忿怒的說:" You are so close to make me walk out this classroom..." 經過十幾分鐘後,老師的情緒稍微平靜,但顯然地她的怒氣並未完全消除。
第三位老師允許學生在課堂上吃晚餐。我退選時他問我是否可以告訴他退選的原因,他說他想知道原因以供他做教學參考,並一直強調如果我覺得"uncomfortable"可以不告訴他。我告訴他原因後,他說希望上課的時間以後可獲調整,我能再去上課。
對不起! 上一篇忘了留名字
Ire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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