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5/2011

跨校申請SJD/JSD

今天的專題討論課程,請到又寧回來分享申請美國法學院的經驗談,又勾起我留學的一些回憶。

在講到申請SJD的時候,又寧提到因為學校老師對於本校LLM有直接接觸的經驗,瞭解較為清楚,因此美國法學院的SJD/JSD入學申請,收的幾乎都是本校畢業的LLM。她問到是不是其他學校畢業的LLM,也可以向我的母校Indiana-Bloomington(IUB)申請到SJD入學許可。我當場回答的是,母校仍然有偏好本校LLM的情形。

回來之後一想,那幾年IUB收的SJD學生,來自外校的確實很少。我和一位學妹,不只都是在他校取得LLM,而且正好都是Yvonne Cripps老師指導,其他老師收外校LLM的情形,就更少見了。或許是Cripps老師每學年在IUB只教第二學期,就算是本校LLM同學,第一學期也無緣接觸,所以沒有比較熟悉的本校同學的緣故。不過Cripps老師對於學生非常鼓勵且熱心指導,或許也是她不在意是否先前和指導學生已經有過接觸的原因之一。

如果真要說比較願意收外校LLM的學校,首推應該是Wisconsin-Madison。不過該校會要求外校申請人和本校LLM一樣,再唸一個要寫論文的碩士作為緩衝,減少收錯學生的風險。另外,Illinois-Urbana/Champaign (UIUC)先前也連續幾年有外校LLM成功申請到JSD入學許可。

又寧又講到在唸LLM時,要多去找老師討論申請SJD的題目和proposal,才能找到老師指導,得以成功申請到SJD的入門票。嗯,我就是這個環節沒有成功,才沒能留在Georgetown唸SJD。那時指導我寫報告,和我討論SJD proposal題目,還幫我寫推薦信的老師,到頭來原來沒有意願指導外國學生!真是不知道該說什麼好……雖然留學那幾年,一直有不太順利的感覺,包括我SJD proposal所寫的題目,也有其他學校的著名老師賞識,但是終究也沒能進去……不過過程中這種種的不順利,也正好突顯了SJD/JSD的申請,不確定性真的是相當地高,不是人夠優秀,就可以申請得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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