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18/2007

WTO辯論賽的佳績

交大科法所在今年歐洲法學生會(European Law Students' Association)舉辦的WTO模擬法庭辯論,日前在台北舉行的亞洲區回合賽中,拿到第三名。這則新聞一度還登上Yahoo!奇摩首頁。我有機會在後面幫點小忙,對這結果也覺得很高興。在此也要再次恭禧她們。所有的榮耀與掌聲,還是全都歸由這四位隊員!


報導原文見此,網路新聞彙集見此

或許有人會認為第三名沒什麼。但是如果瞭解國際性模擬法庭辯論,或是在電影中看過美國上訴法院審判情形的人(有好幾個法官,沒有證人、陪審團),就會知道這有多刺激。在二十分鐘左右的陳述時間裡,作為法官的裁判們可以「隨時」打斷辯士們的陳述,隨時發問。辯士們必須藉由回答法官問題,或是其間的空檔,闡述己方的論點,並且反駁對方先前提出的論點。而且這一切,還必須簡明扼要地以英文進行。

我不曉得這次法官們發問的頻率如何。我上個月去旁聽本校模擬法庭辯論的決賽,請來的裁判五個有四個是聯邦或州上訴法院法官,有一個還是院長。辯士們站上發言台,剛開始講:「我方當事人並未因為某某行為,違反某某條文……」,法官就開始問為什麼,然後接二連三發問。如果有機會聽到聯邦最高法院的開庭實況,那更是精彩。簡直像有四、五尊大炮(有的法官較少發問),從不同方向交互炮轟。有時大法官之間由於立場不同,問題方向根本是相反的。我不知道那些律師,怎麼能夠在這種狀況下存活。難怪上訴最高法院,是一種特殊的律師專業。

美國上訴法院與國際性的爭端裁決機構會如此運作,其原因或許在於法官們事先都讀過雙方的書狀,準備充分。因此對於律師要講什麼,基本上都猜得到,不如直接問他們不瞭解或覺得有問題的地方。

這次作為辯題的案例事實,出得非常有水準。我原本有意把其中幾個爭點的個人看法,po上來與各位分享。不過想到要把好幾頁的題目翻成中文,心就涼了半截。題目在此,有興趣的人可以瞧瞧。如果還有興趣知道我怎樣想,可以寫email給我。

《相關貼文》

對WTO辯論賽報導品質的評論
TIFA談判終可休矣!



1 則留言:

Joseph 提到...

王教授您好
正好我是克流感專利強制授權案的承辦人
同時也負責TRIPS 31bis 的相關內國法修正案,非常想知道您對這個題目的意見!

Joe

transpen@gmail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