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/18/2007

YouTube終於被告了

YouTube終於不負眾望,被控侵害著作權了!對照從Google購併YouTube以來,許多人都認為潛在的著作權侵害訴訟,為這項交易造成不小的風險,YouTube這次被告,真可說是「眾望所歸」。相信原告方面,事先一定已經基層走透透,充分傾聽人民的聲音!(哈,民粹語言真好用!)

這次首先發難提起訴訟的,是美國主要媒體集團之一的Viacom。其他媒體業者,目前正在觀望,說不定也會陸續跟進。

從投資或管理上來看,這確實是原本預期的潛在經營風險,開始逐步實現。但是從法律上來看,好戲才剛開始。這個訴訟可以測試YouTube原本賴以為護身符的ISP豁免規定,是否真的可以跨越時空,不因技術的進步而過時,可以有效庇護各種新生的網路服務成長茁壯。也可以測試節目精華分享,在多少限度以內可能可以構成合理使用。我之前的貼文,分析了ISP豁免規定對於YouTube的適用性,近期的媒體評論可見於此

事實上YouTube的風行,從商業角度來看,代表人們在影音時代浸淫日久,分享影像與聲音的欲望與需要也越來越高。照片網站的熱門,也是這個現象的另外一環。它在著作權法上的意義,則代表著影像與聲音,在人類意念表達上越來越不可或缺。其功能就像平面文字時代的原文引用,沒有原汁原味重現,沒有辦法充分傳達表意者想要表達的意念。但是,當代影音世界裡頭被允許的合法引用範圍,究竟又有多大呢?

《相關貼文》

YouTube會因侵害著作權而關門大吉嗎?
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立達兄您好:
小弟覺得您在"YouTube會因侵害著作權而關門大吉嗎?"
這篇文章中寫的很好
請問是否可以讓小弟轉載至我的網誌上
(http://kuojy.spaces.live.com/)
當然我會註明出處及作者
先謝謝立達兄

王立達 提到...

感謝欣賞拙見。轉載請記得加上作者與連回來的link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