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4/2006

世事常因當事人不放手才看似無解:記A-Rod和馬英九

「退一步路,海闊天空」、「退後原來是向前」,是大家耳熟能詳的修身古諺。這些話通常被理解為勸人「吃虧就是佔便宜」,人生在世不要太計較,待人接物以寬和為上云云。不過事實上在這個強調積極、進取、求表現、展現企圖心的時代,一些人生難關的出現與難以解決,其癥結卻往往在於當事人不能自己先退一步。

先拿球如人生的運動競賽來說好了。最近New York Yankees連續第二年季後賽第一輪(Division Series)即告出局,球迷們對於全隊最高薪的明星三壘手Alex Rodriguez(A-Rod)的怒火,又再度被挑起。他已經是連續第二年季後賽表現不佳。不僅安打少到一支難求,偶爾還來個失誤,火上加油一番。同時今年季賽,他的表現也不好。Yankees主場球迷就很少見地在他出場時常常報以噓聲,表示他們的憤怒。

在Yankees三連敗給Detroit Tigers,結束球季之後,A-Rod也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。他只是承認他的表現確實不好,不過還想繼續留在Yankees奮門。沒有任何更進一步的表示。

其實從鏡頭上看起來,A-Rod打球並不是漫不經心、吊二郎當。他打不到球被三振的時候,也顯得很懊惱。他曾經是大聯盟最受矚目的偉大游擊手之一,到了Yankees落到這步田地,沒有人知道是什麼原因,或許他自己也不清楚。也許是因為壓力太大,也許是因為三壘守起來沒有游擊區順手。不論原因為何,如果他宣佈下個球季自請減薪,絕對對他的低迷現況會有顯著幫助。

球迷對A-Rod的怒氣,主要是來自於他空領高得嚇人的年薪,球場上表現卻乏善可陳。如果他自請減薪,一方面向球隊及球迷,以實際行動表示懇切的道歉與懺悔。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加諸於自己身上的無比壓力,想辦法拿出些好成績以饗球迷。同時這也可以為球隊解決一個棘手難題。

A-Rod目前手上的選手契約,是2001年和Texas Rangers簽的十年高薪長約,還有好幾年有待履行。由於薪水太高,Yankees很難把他交易出去,遂成為令球隊頭大的燙手難題。如果他自請減薪,說不定可以換個球隊,重新開始。如果無心於此,至少也可以降低老闆負擔,增加球隊引進優秀球員、改造隊型的空間。這有點像是周處除掉第三害,避免自己成為擋路的大石頭。

球場如此,政壇亦然。親民黨發動倒閣,馬英九立場尷尬。一怕倒蘇之後,陳水扁會任命王金平組閣。二怕黨內立委不願面對可能出現的立院解散重選,到倒閣案表決時會弄得很難看。

其實馬英九沒什麼好緊張的。民進黨立委未必就樂意被解散重選。國民黨立委要面對的情況,他們也要面對。現下如果舉行立委大選,民進黨可能有場苦戰要打。至於王金平組閣,不就是民進黨怕呂秀蓮繼任總統的主因之一嗎?如果倒閣案真的通過,陳水扁逼得要在這兩個選項中二擇一,我不知道民進黨立委是否還會繼續對他的堅定支持。當然扁總統也有可能挑上相挺不遺餘力的游錫堃重出組閣。不過國民黨會面對的狀況,
至少應該不會比民進黨更為不利才是。

國民黨不必一頭栽進自己的難處裡,可以先退後一步,看看別人是否比自己更難更險。至於馬英九本人,亦復如此。王金平組閣,有可能讓國民黨重新奪回執政權。只要確定閣揆擁有完整的閣員任命與施政權力,有什麼理由可以躊躇不前呢?

至於閣揆與黨主席分離,所可能造成的黨內領導問題,可以透過黨內決策機制來解決。換言之,只有在設定黨主席絕對不能換人的前提下,才會出現問題。這其實和上一點一樣,馬英九如果願意表現大度與格局,冒點風險,結果對他個人也未必不利。

例如王金平組閣一事,馬英九可以依照他一貫主張的黨内民主路線,要求必須召開臨時中全會,由中央委員會議投票同意。同時在制度上為建立掌握政權者(總統或閣揆)必須與黨主席合一,馬英九還可以事先宣告,如果通過同意王金平組閣,自己就辭卸黨主席職務。亦即把王金平是否組閣,當作對自己的信任投票。如此背水一戰,馬英九未必就輸。如果贏了,當然可以再挫王氏銳氣,鞏固自己的領導地位。就算輸了,仍然可以蓄積實力,四年後捲土重來。王馬之間既然無法合作,就算馬英九真的當上總統,也永遠如芒刺在背。何不將之交給制度,讓敗者暫時讓出領導地位?

回想馬英九之所以會當上黨主席,完全是相當數目的國民黨員,選擇相信他的人格以及革新的主張。可是阻止王金平組閣,卻不是為了國家或是國民黨的利益,而是出於他自己的2008總統路考量。但是如此看不開權位,孰知不會恰好因此而失去權位?後退一步,又焉知不是向前邁進的康莊大道?

2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立達,
雖然一直以來只是潛水,但是很高興你開了這麼一個部落格。

以下無關本文立論宏旨,只是文中所舉A-Rod之例子,涉及我一向感興趣的美國職棒制度,有點不吐不快:)

減薪這個問題並不是A-Rod主觀意願所能決定,還必需經過球員工會(major league basegall players association)同意。簡而言之,依據球員工會和球團間的勞資協議(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, CBA),關於選手的契約,在原契約有效的期間內,球員不得重新與球團協商新的條款,除非新條款的內容更有利於球員。這使個別選手無法自願減薪,即使他認為減薪的結果可以使他與球團雙贏。

那麼A-Rod本人有沒有減薪的意願呢?從他2003年季末的行為看來,是有的。那年他願意以減薪為目的而重訂新約到Boston Red Sox,所有的細節都談妥了,包括Red Sox, Ranger, A-Rod三方同意,但最後事情因為工會反對這個換約而告吹。A-Rod去不成Red Sox,卻在兩個月後去了Yankees的發展則頗戲劇化:洋基三壘手Aaron Boone打籃球傷了膝蓋,Yankees在Rangers同意負擔部分薪資的條件下,吃下了A-Rod的合約。那年(2003)Boone在美聯冠軍賽最後一場,對Red Sox打出再見全壘打,才剛剛因為這支全壘打而獲得Yankees續約。Red Sox Fan當年對A-Rod交易案在短短二個月間的變化,想必是目瞪口呆,不過還好他們2004年贏了世界大賽。

重要的球員換約案還有去年的Chipper Jones,為了幫球團空出2006年及2007年若干薪資,他必需重新訂立契約年限、各年薪資、選擇權等條件,以符合CBA規定並獲得工會同意。

王立達 提到...

啊,原來是這樣,沒想到會有這樣的限制。工會管得真是多。這種限制的好處是球隊不能在契約期中故意惡整球員,讓他表現爛而壓低薪資。缺點則是像A-Rod這樣,僵在那裡。

那麼像Pavano,動不動就受傷,數年間沒投過幾場球,應該也不能夠降薪或是解約吧!